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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首倡者李步云:我這輩子堅持兩項事業(yè)“法治和人權(quán)”
李步云,出生于1933年,湖南婁底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博士生導師?,F(xiàn)任廣州大學“國家人權(quán)教育與培訓基地”主任、法學院名譽院長,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學術(shù)委員會榮譽委員。
當我按照約定的時間點趕赴到廣西大廈的咖啡廳時,卻發(fā)現(xiàn)李步云先生早已等在了那里。年末的北京格外寒冷,李步云先生依舊西裝領(lǐng)帶一絲不茍,只是在襯衫外套了一件羊毛背心,而說起話來敏銳犀利的談鋒,讓人無法將其與一個年逾80的人聯(lián)系起來。
被人譽贊為“法治三老”之一的李步云先生,如今身為中國法學界的泰斗,關(guān)于他的報道與評說,散布于中國法治進程的每一步,早已不可勝數(shù)。但李步云先生卻從不簡單地回絕媒體的采訪,有人評價他這一生在推動法治這件事上永遠“不知疲倦”,而他說,當年的那些“敢為天下先”,在采訪中希望得到淡化,因為他更想多談一談這些年來對于法治的新思考。
首倡依法治國的法學家

采訪中,李步云先生托我?guī)變越甑男伦鹘o他在人民日報的老朋友,他說,他與人民日報的淵源頗深,他為中國法治“拓荒”的起點正是在這張厚重的報紙上。
1978年,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中,中國人的思想開始解凍。這年的年尾,人民日報上發(fā)表了李步云先生一篇題為《堅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文章,一時間石破天驚,這句今天看來平淡無奇的常識,成為了那個時代法學界思想解放的先聲。
從此,李步云先生就與人民日報結(jié)緣,不斷在這片陣地上發(fā)出振聾發(fā)聵的聲音。1979年人民日報的《理論宣傳動態(tài)》發(fā)表《黨委審批案件的制度需要改變》一文,其中建議在后來中央的“64號文件”中被正式采納。
1980年,人民日報又以“特約評論員”名義發(fā)表其《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評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一文,在黨的文獻中首次提出要實行“以法治國”方略,同時李步云先生還與其社科院同事在光明日報上發(fā)表了一篇《論以法治國》的長文。后來“以”逐漸變成了“依”,但這些文獻,卻被法學界普遍視為在我國第一次明確提出和全面論證要在我國實行依法治國。
為什么他能從改革開放之初就敏銳地抓住法治來臨的時代信號,并為之不遺余力地奮斗了幾十年?這或許要從李步云先生傳奇的人生經(jīng)歷中尋找答案。
1933年8月23日,李步云先生出生于湖南婁底一個名叫艾家沖的小村子。自小浸淫于湖湘文化的他,一生都充盈著那里的精神氣質(zhì),既有為民前驅(qū)的剛直耿介,又有經(jīng)世致用的兼收并蓄。
早在1948年春,年僅15歲的他就在地下黨員劉佩琪領(lǐng)導下組織“濟世學會”秘密印發(fā)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后參軍奔赴抗美援朝的戰(zhàn)場,并三次與死亡擦肩而過。1952年,他從一顆敵人落在其所乘汽車的炮彈下死里逃生,卻不幸被炸斷了左手,從此成為傷殘軍人,至今仍有當年的彈片留在李步云先生的體內(nèi)。
1957年,這位戰(zhàn)場歸來的英雄憑著自己的努力考入了北大法律系,師從法學泰斗張友漁教授。然而,畢業(yè)分配到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工作時卻趕上了“文革”,這10年中他見證了“砸爛公檢法”的思潮對于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巨大沖擊,也在4年農(nóng)村的生活經(jīng)歷中深刻地了解了8億中國農(nóng)民的生活、需要和愿望。與共和國法治沉浮直接關(guān)聯(lián)的生命體驗,使李步云先生對于法治之于中國,有著下一代法學家所沒有的理解。
“法治倒退的年代已經(jīng)不可能了”
“法治”是專訪中李步云先生談到最多的一個詞,他認為在中國法治前行的路上有兩個里程碑:一個是“依法治國”入憲,解決了理論認識的問題,法治從此不可逆轉(zhuǎn)地成為了中國努力前行的方向;另一個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宏偉的法治藍圖就此鋪開,為法治中國的前景給出了全面具體的路線圖。“如今,法治倒退的時代已經(jīng)不可能了,倒退是死路一條?!?/strong>李步云先生說。
李步云先生談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央法制部門相關(guān)負責人與老法學家座談,曾特地來到他位于潘家園的家中征詢他的意見。當時,法學界一些學者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建成之后,立法工作將不再是推動法治的主要動力。對此,李步云先生針鋒相對地說,立法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是常態(tài),是“進行時”,更何況我國正處于大變革的時代,更不應該忽視立法的作用,而應讓立法工作經(jīng)?;?。他認為加強立法不是目的,目的是要立出良法,為此他更是建言了良法的9條標準。李步云先生的觀點契合了當下中國的實際情況,后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也正式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工作重要性得到了充分肯定。
“四中全會出乎我的意料,沒想到這么好?!?/strong>李步云先生說他對法治中國是樂觀的。之前他就聽聞了這次會議的主題,預感對法治的前途事關(guān)重大,于是便多方聯(lián)系在各種媒體上鼓與呼。他曾在接受采訪時講,此前曾有人擔心中國依法治國進程比想象的慢,他說這其中包含著一些深層次的原因,一部分是因為我們的民族文化里缺乏民主法治的傳統(tǒng),落后的觀念還深深扎根在一些領(lǐng)導干部中間,另一部分既得利益的阻礙讓一些人不希望社會更趨民主法治。但這些都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實現(xiàn)了突破,“依法治國要加快速度,但有的方面也不能太快,因為我們的經(jīng)濟和文化水平不具備,要快一點,也得在這幾個方面下功夫?!?/p> 在李步云先生看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后學者該做的事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四中全會是總攬全局的,其中提出了觀點,但還有待于法學界做出理論上的闡釋?!彼J為每一個概念都應該得到準確清晰的界定,中國法學界必須要有提出自己符合中國法治實際的理論勇氣,既不只是抬轎子吹喇叭,也不盲目追逐外國的時髦理論、囫圇吞棗。 “為什么不能理直氣壯地說人權(quán)?” 李步云先生始終侃侃而談,不知不覺間手邊點的一杯紅茶涼了也沒來得及喝一口。他說他這輩子始終不渝地在社會主義框架下堅持著兩項事業(yè),一是法治,二是人權(quán)。 早在1979年,李步云先生就與人合作在人民日報上發(fā)表了《論我國罪犯的法律地位》,提出即使是罪犯也應有權(quán)利,時人為之一振,政、學兩界反響強烈。2004年,李步云先生參加了由中央領(lǐng)導人主持的修憲座談會,面對反對在憲法中加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的聲音據(jù)理力爭道,認為當時各級領(lǐng)導中還有人把人權(quán)當作敏感的問題,因此人權(quán)入憲在中國很有必要。最終在2004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中,“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quán)”成為我國的莊嚴承諾。 不過,經(jīng)過這么多年的呼吁,法治早已脫敏,而人權(quán)在一些人眼里還是多多少少有點“敏感”。 “中國的人權(quán)一直都有很大的進步,為什么不能理直氣壯地說?”李步云先生說,中國對于人權(quán)理論和實踐的一個重大貢獻就是提出了“生存權(quán)”和“發(fā)展權(quán)”是首要人權(quán),中國用發(fā)展讓數(shù)億人脫離貧困,全球貧困人口數(shù)量減少成就的九成來自中國,這是中國的人權(quán)名片。他認為中國的人權(quán)保障水平相比于發(fā)展了幾百年的西方發(fā)達國家還有差距,人權(quán)發(fā)展終究要受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制約,但未來進步的方向不會改變。 李步云說:“中國在人權(quán)領(lǐng)域也應有理論自信,要清除外國對中國人權(quán)理論和現(xiàn)狀的誤解,我們的理論與西方對話是有底氣的?!彼岬轿鞣椒裾J“發(fā)展權(quán)”是人權(quán),但這實際上是混淆了“發(fā)展”和“發(fā)展權(quán)”,這需要我們?nèi)コ吻濉?991年,李步云先生在美國訪問時,哈佛大學曾專門為他舉辦了一次研討會,題為“外交政策與人權(quán)”。 李步云先生說,他現(xiàn)在正在撰寫自己的回憶錄,他提到自己這輩子的追求可以凝結(jié)在這段自勉詩中:權(quán)勢利祿身外物,是否功過任評點;歲月無情終有情,愿留文章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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