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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學校廣播站點歌收費引質疑,校方:已停止收費
如果花2元就能在學校廣播站點一首歌,你會毫不猶豫地同意嗎?答案也許是肯定的,畢竟讓喜歡的歌曲洋溢在校園,讓心愛的人聽到是一件想想就美好的事情,而且只需要2元錢。
然而,很少有人會去追究這2元收的是否合理?學校廣播站會否構成對音樂著作版權人的侵權?
南京交通科技學校近日就因“校廣播站點歌收費”受到了網友質疑。


該校官網介紹,南京交通科技學校是經國家交通運輸部、江蘇省人社廳批準成立,屬于國民教育序列,具有航海教育和考證資質的江蘇省省級重點學校,有三大校區(qū)。
海報上寫明,同學在掃碼支付的同時要在支付界面做好留言備注,格式為某某點某某歌給某某,否則無法傳達各位同學的心意。

不過,記者掃碼付款時發(fā)現(xiàn),備注最多填寫10個字。也就是說,所點歌曲受到字數(shù)限制,且無法給出更詳細的內容,比如歌手、放歌時間、祝福語等。
“校園廣播站是屬于學校的硬件設施之一,它的設立應當以豐富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為主,并不是為了追求盈利?!痹摼W友向澎湃新聞(m.nxos.com.cn)表示,校園內隨處粘貼“這種小廣告”,既影響了校園整體的美觀,同時,讓想點歌的學生向個人支付相關費用確實欠妥,“涉嫌亂收費,不知是否經過學校領導的批準?”
4月4日,南京交通科技學校校長周晨陽向澎湃新聞回應稱,經核查,學生會廣播站確有上述“點歌收費”活動,不過,未經學生會主管部門(學生工作處)的批準同意。
他解釋說,“點歌”活動是學生自己提議的,在生日等特殊時候點歌送祝福,由學生會具體操作,收費是因為廣播站日常開銷自負盈虧,所收費用用于購買設備電池等合理支出,“哪個同學什么時間送了祝福,學生會都有賬的?!?/p>
他還表示,廣播站主要功能不是點歌,因此每天放歌時間不超過半小時,“每天點不了幾首歌,一個月只可能收幾十元錢?!苯窈?,廣播站會繼續(xù)提供點歌服務,但不再向學生收費,而是由學校承擔相關電池費用等。
另外,該網友還質疑,校廣播站點歌收費是否可能構成對音樂著作版權人侵權?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斌寅律師對澎湃新聞說,廣播站點歌收費的行為可定性為“使用他人音樂作品盈利”,依據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未經許可但能使用音樂且不需向音樂版權人支付費用只有一種情況,即法定的合理使用,和這起事件可以“沾邊”的合理使用包括為個人欣賞,為教學研究以及免費表演已經發(fā)表的作品。
“但是,此案例中,享受音樂作品美感的該校學生并不是特定個人,而是學校內的不特定的主體,同時播放音樂也不是為學生教學用,而是消遣娛樂用,因此并不符合個人欣賞及教學研究,收費一項又不符合第三點‘免費表演’,所以不符合‘法定的合理使用’?!?/p>
他表示,學校廣播站播放音樂并收費構成侵權,雖然學生會組織不是法律主體,可是實際操作或收錢的個人已經構成對著作權的侵權,那么音樂版權人可以追究其責任。
同時,學校作為侵權成立條件的提供者,即包括提供廣播設備等硬件、播放場地及容納校內聽眾作為受眾,在知道侵權存在,又放任侵權的情況下,要承擔間接侵權的責任,在校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時間點后,應當采取措施果斷制止這種行為,否則此時間點開始的任何侵權行為,學校也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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