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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5家網店賣假冒貝親等品牌嬰幼兒奶瓶,男子獲刑一年半
有犯罪分子將造假“黑手”伸向品牌奶瓶奶嘴。


涉案假冒品牌奶瓶 虹口區(qū)檢察院供圖
4月27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虹口區(qū)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近期,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銷售假冒奶瓶、奶嘴等嬰幼兒用品的案件,并依法對被告人何某某作出一審判決。
虹口區(qū)檢察院介紹,2022年,何某某入職了一家做母嬰產品的電商企業(yè),學習到一些電商知識,并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找到一家銷售假冒hegen(赫根)品牌奶瓶的上家。離開公司后,何某某便開始“自立門戶”,2023年1月,他在購物平臺注冊母嬰店鋪,對外加價銷售假冒hegen(赫根)品牌的奶瓶及配件。

涉案假冒品牌奶瓶 虹口區(qū)檢察院供圖
隨著時間推移,何某某輾轉找到了更便宜的貨源,又注冊一家專營“貝親”品牌的網店,從上家“進貨”后,他加價銷售假冒Pigeon(貝親)品牌奶瓶及配件,由上家代發(fā)貨及提供售后。打開銷路后,何某某又用親人身份證連續(xù)注冊了兩家母嬰店,和朋友合開一家,共經營五家網絡店鋪。

涉案假冒品牌奶嘴 虹口區(qū)檢察院供圖
2023年8月,發(fā)現(xiàn)相關線索后,公安機關將何某某抓獲歸案。經相關權利人對何某某經營店鋪出售的相關產品進行鑒定,相關產品均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何某某也交代,他一直知道自己銷售的是假冒商品。經審查,自2023年1月至8月,何某某經營店鋪售假金額共計人民幣31萬元。
案發(fā)后,何某某在家屬幫助下退出違法所得,公安機關順著相關線索,又揪出造假團伙,實現(xiàn)對售假上下游的全鏈條打擊。
虹口區(qū)檢察院審查本案后認為,何某某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guī),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何某某提起公訴。
虹口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某某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guī),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到案后,何某某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系立功,可以減輕處罰。何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案發(fā)后及在法院審理期間,何某某能在家屬幫助下退出違法所得并預繳部分罰金,可酌情從輕處罰。
審理中,辯護人提出對被告人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某銷售的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嬰幼兒用品,根據(jù)其產品性質、用途,結合犯罪金額,并不屬于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犯罪,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法律規(guī)定。故該辯護意見于法無據(jù),不予采納。
最終,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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