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湃用場|五一假期首日,多起“到店無房”等投訴經澎湃介入后得到解決
五一假期首日,全國迎來出游高峰。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接到的消費投訴信息也出現大幅增長。經梳理,向“服務湃”發(fā)來的消費維權信息主要集中在酒店強制取消訂單、遭遇訂單“不可取消”等消費陷阱、未成年人游戲充值退費遭拒,以及臨近假期機票價格“跳水”、消費者要求退差價等幾類典型問題。
為護航“五一”安心出游,今年澎湃“服務湃”聯合抖音生活服務、美團、攜程、去哪兒、同程、高德、飛豬七大頭部平臺,率先在江浙滬地區(qū)推出快速響應機制,針對“到店無房”“到店補差價”以及退改簽不合理收費三類問題,實行24小時內啟動處置程序,證據充分的投訴先行賠付。
截至5月2日12時,“服務湃”收到的上述3類維權信息,涉及平臺均在24小時內處置,且絕大多數消費者獲得有效解決方案。
其中,一起涉及酒店“不可取消”條款的退款糾紛典型案例引發(fā)關注。消費者反映,其于4月28日線上預訂了“依歆連鎖酒店”5月1日至3日的住宿,支付975元。預訂后因身體過敏等因素當日即申請取消。然而,商家以“不可取消”為由拒絕全額退款,且扣款標準反復變更——從“不退”到“扣第一晚80%”,再到“扣50%”,最后稱“扣30%”。消費者認為,提前兩天取消并未給酒店造成實際損失,酒店反復變更扣款標準缺乏合法依據。
經“服務湃”轉辦后,涉事平臺在24小時內啟動處置程序。平臺核實后表示,根據酒店和平臺公示的規(guī)則,4月28日19時30分前可免費取消,此后不可取消。消費者如因身體不適需提供就醫(yī)證明。為快速響應、積極處置消費者訴求,涉事平臺、酒店決定各承擔消費者50%的房費。消費者最終獲全額退款,并對處置結果表示認可。
針對假日期間酒店預訂后頻頻出現的“到店無房”“被退單”等現象,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消費者通過線上平臺或線下提前預訂酒店客房,且完成支付、收到訂單確認信息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第五百零二條規(guī)定,消費者與酒店之間便成立合法有效的住宿服務合同關系。酒店作為合同一方,負有按照訂單約定的時間、房型、價格向消費者提供客房的核心合同義務,消費者則享有依約入住的權利,雙方均受合同條款及民事法律規(guī)范的約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趙良善表示,酒店為謀取更高房價,虛構無房理由強制要求消費者退訂、拒絕履約的行為,屬于明確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第五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該行為構成根本違約,酒店需承擔退還全部房費、賠償消費者另行訂房的差價損失、交通費等實際損失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酒店故意隱瞞有房事實、虛構理由欺騙消費者,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有權要求酒店按照消費金額的三倍進行懲罰性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計算。
趙良善指出,此外,酒店此類毀單漲價行為還違反價格管理相關法律規(guī)定,需承擔相應行政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以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guī)定》,酒店不履行已作出的價格承諾、哄抬住宿價格、實施價格欺詐的行為,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其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相應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還會被責令停業(yè)整頓、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切實維護假期旅游消費市場的正常秩序。
自2024年9月全新上線以來,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始終以服務用戶為宗旨,設置問政、求助、投訴、報料等多重功能,為用戶發(fā)聲維權提供有力渠道。
如果您在五一出行或日常消費中遭遇任何侵權問題,歡迎通過以下渠道向“服務湃”反映:
登錄“服務湃”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
發(fā)送郵件至投訴郵箱:tousu@thepaper.cn
撥打投訴熱線:021-962866
澎湃新聞將持續(xù)關注假期消費維權,助力每一位消費者安心出游、放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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